|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由于海尔在最后时刻撤诉,备受关注的海尔“防电墙专利”案历经4年终于尘埃落定。终审以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判——青岛海尔微波制品有限公司“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权完全无效而告终。 大小公司对决“防电墙”专利 2003年8月,深圳明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佳公司)针对“海尔防电墙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审查,深圳明佳公司对“隔电墙”技术已经申请专利权?熏在法律上,海尔的“防触电型电热水器”虽然具备专利法要求的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因此?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5年11月22日作出决定?熏认定海尔的“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权全部无效。 海尔对无效决定表示不服,于2006年3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审理判定,驳回青岛海尔微波制品有限公司要求撤消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海尔“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无效。 此后,海尔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在2006年12月5日开庭前夕,海尔又主动撤回诉讼。这就意味着“防电墙专利”案最终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海尔专利无效的判决。 明佳:打官司捍卫知识产权 “由于对手是国内知名企业,对于这场官司,我们没有必胜的把握,当初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虽然耗时4年,但最终结果表明,我们的‘隔电墙’技术还是得到了认可。” 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明佳公司一位负责人坦言。 据了解,明佳公司很早就从事热水器的技术研发。由于认为漏电是绝对的,要想防止漏电是不可能的,该公司将自己的技术命名为“隔电墙”技术。早在1993年?熏明佳公司就自主研发的“隔电墙”技术申请过专利,并于1996年再次申请相关专利。后来,公司经过调查发现,海尔公司的“防电墙”技术与明佳的“隔电墙”技术有着惊人的相似,“技术上也就仅仅是把我们‘隔电墙’技术中的最后泄漏安全电流由0.02毫安改成了10毫安。单从专利说明书的用词、计算公式等来看,抄袭也是存在的。”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10毫安是普通漏电开关工作电流的标准,相比之下,明佳的“隔电墙”技术更先进,数据上更科学、精确,也更安全。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通过这场官司,该公司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深的体会,已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专利申请、日常维护、信息收集。同时,公司在积极开发新产品的同时,积极申请专利。 海尔:涉案专利无碍防电墙标准 此案引起外界广泛关注,不仅因为海尔的知名度,更在于海尔“防电墙”专利拨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不久前,海尔“防电墙”技术被正式确立为国家标准,据悉海尔正在为谋求国际标准摩拳擦掌。此案是否会对踌躇满志的海尔带来负面影响? 海尔某负责人表示:“将一个专利公开放弃是因为这个专利对海尔用处不大,它是公司的第一代产品,现在海尔的热水器经过升级换代,原来的产品自然而然地会被淘汰,这也是为“防电墙”技术顺利进入国际标准作准备。而且“防电墙”国家标准已经出台,没必要再去争论。因为对方是个小公司,再去争这个意义不大。如果海尔再去争,容易被外界误认为是炒作自己,这没有必要。如果对方是大公司,海尔肯定会一争到底。” 当问及此案是否会对海尔的“防电墙”标准产生影响时,该负责人的回答很轻松:“不会对海尔“防电墙”标准带来任何影响,因为第一代的产品技术现在用处不大,都被淘汰,海尔现在的产品都是经过更新换代的。”同时,他向记者强调,海尔的专利是有效的,全部使用的是海尔自己的技术,专利申请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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