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4日,据韩国文化部及相关行业称,文化部将准备规制和管理监督著作权代理中介公司及可利用休眠著作权的“著作权管理业法”制订案并推动立法。
信托团体是需得到文化部许可及管理、监督的非营利团体,而代理中介公司是只需申请就可以盈利团体。但他们管理著作权并收取手续费成为了争论点。在制定“著作权管理业法”的过程中信托团体和代理中介公司之间的公平性问题成了核心争端。
文化部制定了“相同业务使用相同规制”的基本方针,并且允许代理中介公司进行包括性信托业务的同时适用相同的规制。
文化部著作权产业相关人员表示,代理中介公司不像公认中介师那样以合同为主体,而是得到委任书后代为处理业务,而目前进行包括性信托业务也属事实,因此有必要区分管理代理中介业务及信托类似行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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